

招租公告
深圳会展中心关于落实国企房屋租金减免措施的公示
来源:本站
各承租户:
为应对新冠疫情的相关政策,支持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共渡难关,我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决定对符合条件的租户实施租金减免,现就相关问题公示如下:
一、减免对象
承租深圳会展中心场馆的制造业小微企业、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对于允许转租的租户等承租人,则按照穿透原则将房屋租金减免措施落实到符合条件的最终使用/承租人。
二、减免期限
拟减免租金的时间段为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3月1日至5月31日减免整月租金,6月1日至8月31日减半收取租金。
(1)执行合同期限未超过2022年8月31日或新签订合同的租户,按实际租赁期执行减免租金。
(2)合同免租期与减免期限重叠的,先执行政策减免期。
(3)在减免期限内已交租金且在合同有效期内的,可顺延享受减免政策抵扣后续租金;在减免期限内已交租金但合同已到期的,按合同实际执行情况申请办理租金退付。
三、提供材料
(一)制造业小微企业、服务业小微企业提供以下申请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租金减免申请书、单位证照(含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2021年四季度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复印件;最近一期单位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或参保单位职工社会保险月缴交明细表复印件;2022年新设企业提供最近一期已发生的纳税证明和社保参保证明。
(二)个体工商户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租金减免申请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若申请单位无法提供上述必要材料,可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公司根据相关文件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符合减免对象条件。
四、受理期限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
逾期未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办理程序
申请单位提交申请资料——减免条件审核——公示——办理租金减免。
我公司将通过官网分批次公示符合租金减免条件的申请人名单。不符合租金减免条件的申请人将会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公示结束后,我公司向通过审核和公示的申请人发送《租金减免确认函》(双方签章确认,一式两份)。
六、咨询电话:82848675、82848769、82848742
投诉电话:82848732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7:00
七、本次公示期从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5月19日止。
八、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承诺无弄虚作假,无隐瞒严重失信等情形。如有虚假,我公司核实后将不予租金减免;对于已获得租金减免的,须退还减免租金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申请人实际减免的租金总额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存在违规转分租、擅自变更业态、欠缴减免期限前租金等违规或违约行为的申请人,不予租金减免。
深圳会展中心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