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深圳会展中心垃圾压缩箱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新闻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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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深圳会展中心垃圾压缩箱采购项目(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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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深圳会展中心计划采购2台新型移动连体式垃圾压缩箱,用于日常垃圾处理与展会环境卫生保障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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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控制价(元) |
¥364000.00 |
评审方式 |
R综合评估法 £最低价法 £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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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获取时间 |
2026-07-03 14:30 至 2026-07-12 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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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6-07-12 18:00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6-07-13 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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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07-17 14:30 |
开标时间 |
2026-07-17 1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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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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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11号深圳会展中心710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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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失信名单。被列入失信主体或经营异常,且尚在处罚期内或未完成异常行为处理及信用修复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需提供如下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1) 企业营业执照或公司登记注册证明文件。 2)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基础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网页截图和事业单位证明)。 (2) 投标人代表(即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的在职正式职工。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代表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本项目投标人代表,则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或其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文件);同时还须提供投标人为本项目投标人代表缴纳的近3个月的连续社保证明(证明需包括可查验社保信息的验真码或其他验证方式的完整证明材料;如投标截止日上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的,则可以往前顺推一个月;如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各证明文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3) 未被列为招标人不合格供应商。(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严禁转包或非法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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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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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杨先生 |
传真 |
0755-82848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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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755-82848831 |
电子邮箱 |
yangxh@szce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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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会展中心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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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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