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深圳会展中心4楼排烟窗金属围栏加装接地装置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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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深圳会展中心4楼排烟窗金属围栏加装接地装置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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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根据相关规定需要对4楼排烟窗金属围栏加装接地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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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控制价(元) |
45000 |
评审方式 |
R综合评估法 £最低价法 £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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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获取时间 |
2026-08-26 10:00 至 2026-08-31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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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6-08-31 10:00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6-09-01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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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09-07 10:00 |
开标时间 |
2026-09-07 1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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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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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11号深圳会展中心710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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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参加单位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失信名单。被列入失信主体或经营异常名单,且尚在处罚期内或未完成异常行为处理及信用修复的参加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需提供如下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1) 企业营业执照或公司登记注册证明文件。 2)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基础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如参加单位为事业单位,则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网页截图和事业单位证明)。 (2) 参加单位代表(即授权代理人)必须是参加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的在职正式职工。参加单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以及法定代表人、参加单位代表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扫描件(如参加单位法定代表人为本项目参加单位代表,则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或其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文件);同时还须提供参加单位为参加单位代表缴纳的近3个月的连续社保证明(证明需包括可查验社保信息的验真码或其他验证方式的完整证明材料;如投标截止日上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推一个月;如参加单位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社保证明);各证明文件均须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3) 未被列为采购人不合格供应商(参加单位无需提供证明资料)。 本项目严禁转包或非法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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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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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苏工 |
传真 |
0755-828486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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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755-82848796 |
电子邮箱 |
suqiaoling@szce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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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会展中心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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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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