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7-10 新闻来源:本站
为了保证深圳会展中心公务车辆采购项目公开询价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对2020年7月8日发布的《深圳会展中心公务车辆采购项目采购公告》①附件1的如下内容进行变更:
序号 | 变更条目及位置 | 变更前 | 变更后 |
1 | 第十一条第(一)款第3项售后服务之(1),详见第4页 | 全车质保: 5年或10万公里。 | 全车质保:3年或10万公里。 |
注释①参考链接http://www.szcec.com/News/info/id/2479.html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会展中心公务车辆采购项目公开询价邀请通知书(变更版)
深圳会展中心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7月10日